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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文件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



上应教〔202119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关于推进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专业认证是我国高等教育“五位一体”质量评估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专门性教育评估认证机构依照认证标准,对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实施的一种外部评价过程,其宗旨是以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专业内涵式发展,切实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育教学的国际认可度和竞争力。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稳步推进我校专业认证工作,根据教育部专业认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专业认证为抓手,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以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为目标,以国家相关认证办法和认证标准为指南,以校、院两级自建与自评为基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成果导向的教育取向、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以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主线,以专业建设为重点,注重整体、注重过程、注重常态、注重内涵,全面梳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保障与监控体系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完善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机制,不断增强我校各本科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基本原则

遵循全面启动、分步推进、优先投入、成果受益原则,有目标、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地推动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省部级以上特色专业、优势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专业等优先申请认证。其他专业按照学校总体规划依序开展认证工作。

三、总体目标

1.通过专业认证,明确专业办学思路和专业建设的标准与基本要求,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和专业化发展;促进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体系的建立。

2.通过专业认证,深化教学改革,增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功效,提高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到各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提高专业教学质量。

3.通过专业认证,推动学校专业教育改革。根据专业认证标准,特别是核心指标,为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明确的导向。

4.通过专业认证,促进学校专业教育的国际交流,提升学校办学的国际竞争力。

5.通过专业认证,推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并不断改进,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6.通过专业认证,不断提高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能力,使育人质量的社会认可度和学生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专业认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业认证办公室,学院设置专业认证工作组。从校、院两个层面统筹协调专业认证工作,将认证工作落在实处。

1. 专业认证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专业认证领导小组,专业认证领导小组以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处长为秘书,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人事工作、信息中心、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专业认证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学校推进专业认证的工作方案;统一领导、指挥、督察专业认证各阶段工作;研究决定专业认证相关人财物资源配置、激励政策等重大事项。

2. 专业认证办公室

专业认证领导小组下设专业认证办公室,专业认证办公室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主任、教务处处长为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为秘书,成员包括校长办公室主任、学生处、人事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基建处、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工程创新学院、国际交流处、招生办公室、信息中心处长及图书馆馆长、相关学院院长等。专业认证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与相关学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协调、推进专业认证工作;负责落实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的整体规划、任务部署、督查与考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层面的专业认证等工作;负责统一调度二级教学单位专业认证相关资源,提供学校层面的支持、配合以及辅助材料;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工作的宣传报道。

3. 专业认证工作组

学院成立专业认证工作组,专业认证工作组以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办主任或教学秘书为秘书,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实践工作的院领导,相关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等。学院专业认证工作组主要负责按照学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研究制定并实施本学院专业认证工作计划;负责对照专业认证要求,管好用好建设经费,做好本学院具体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学院相关专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准备、申请书递交、《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重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负责组织本院师生深入学习专业认证办法及认证标准,开展相关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申请认证专业应认真履行专业认证主体责任,把握专业认证标准,切实做好专业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参与专业认证申请、校内自评、专家进校考查和考查汇报等各个环节。

2.各学院要按本实施方案基本原则要求,制订学院专业认证总体规划,认真研究专业认证的标准和程序,并依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和持续改进计划,按计划开展相关专业的认证申请、自评自建和迎评工作。各学院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教务处提交当年专业认证申请计划。

3.申请专业认证的学院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前期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下阶段工作;要向学校定期汇报工作进展与存在的问题。

4.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给予必要的软、硬件支持;承担认证专业教学任务的各二级教学单位应积极配合各专业认证工作,第一时间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并确保质量。

5.教务处切实做好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统一规范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各类课程目标的合理性、达成度评价,出台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价标准。

6.全校要形成合力,共同支持并积极推进专业认证工作。凡专业认证工作涉及到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等单位和师生,均应积极为申请认证专业及所在学院提供必要的支持。

六、政策支持

1.根据专业认证“优先投入”原则,学校对申请专业认证的专业,属于省部级以上特色专业、优势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专业,在其专业建设经费中应给予认证工作专门支持。

2.对已获得认证申请受理的专业,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学校均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其各项建设需求。

3.对未获得校内外任何专业建设项目资助的专业,但已列入学院专业认证规划序列,并申请开展专业认证工作的相关学院及专业,学校将根据认证工作开展实际给予经费支持。

4对成功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学校将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一定奖励。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1629








直接箭头连接符 2直接箭头连接符 1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7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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