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安排和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证生源质量的主要环节。在复试录取工作中,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加强管理,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指导下,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学科、专硕类别(领域)进行组织实施。
1.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复试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
| 领导小组 | 监察小组 |
组长 | 刘云翔 | 熊亮 |
成员 | 于万钧 薛庆水 陈颖 张晴 瞿彬 | 林涛 张裕 张蕊 原鑫鑫 |
秘书 | 徐琛 | 欧阳丹丹 |
3.复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点的复试工作,组织并保障线上复试正常运行;根据具体情况成立本院的面试组,每个面试组成员由5名本点的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由教授担任,全面具体负责本组复试阶段过程;设秘书1人(可由面试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设心理师1人,负责复试阶段评估调剂考生的心理状态。
4.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复试及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核,并由复试领导小组确定拟参加复试及调剂考生,确保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工作按规定流程平稳有序地进行。复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5.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复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承诺书》,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由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三、复试时间
研究生复试时间学院统一安排,分批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国家线公布后择日进行。调剂复试拟在国家考研调剂系统开通后的次日进行,调剂复试分批进行,额满为止。
四、复试条件
一)考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应符合b)款。
a) 初试科目与招生简章基本一致。
b) 申请调剂考生,除了符合专业和考试科目要求外,还须满足“统考初试总分大于等于270分,统考数学分数大于等于60分”这样两个条件。
c) 初试成绩相同的,进一步考察统考英语成绩,及四六级英语成绩。
2.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调剂考生的初试专业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4.招生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二)在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
1. 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面试职责,严肃复试纪律,整个复试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并将全程录音录像,以确保择优录取,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
2. 近三年导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盲审异议和查重不合格、抽检异议等情况的,则该导师不能作为复试成员参加复试。
五、复试的形式、内容及成绩评判
1.复试形式采取远程线上复试,问答形式。调剂复试分批进行,额满为止。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基础理论、实践技能、专业综合应用能力、专业领域技术热点及发展前沿、外语能力等。
3.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将从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能力、科研能力和潜力、在校期间或工作中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评定打分。
4.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六、拟录取条件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取资格);
2.需通过政审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同等学历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资料管理
面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材料由面试小组秘书整理后交学校研究生院备案。提交材料包括复试试卷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记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至少5份)、《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汇总表》(纸质材料)。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5日